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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基层立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、联系服务、以及立法联络员培训指导等日常工作;

(二)对全国、省人大常委会编制的立法规划(草案)和年度立法计划(草案)广泛征求意见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;

(三)积极参与立法调研,组织安排好全国、省人大法工委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地调研,高效、高质量完成全国、省人大法工委委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的立法调研,围绕全国、省人大法工委工作重点,主动开展调查研究,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提交调研报告;

(四)对全国、省人大法工委委托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讨论,提出修改意见建议。在收到法律法规草案、立法背景资料和其他征求意见的文件后,及时向省、市人大常委会汇报,争取工作支持,组织开展座谈调研,收集整理意见建议,严格遵守规定时限,按时报送;并建立工作台帐,保存好工作档案;

(五)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,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收集对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建议;

(六)结合实际,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探索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、方式,增强实效性;

(七)及时收集社情民意,反映人民群众提出的其他有关立法的建议和要求;

(八)适时总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经验,及时向全国、省、市人大法工委汇报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