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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

 (一)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,关注经济、社会、科技等方面重大发展趋势,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。

  (二)加强调查研究,深入基层、深入一线,在实践中熟悉民情、了解民意、倾听民声。

(三)对全国、省、市人大常委会编制的立法规划(草案)和年度立法计划(草案)广泛征求意见,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
  (四)积极参与立法调研,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,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重点,主动开展调配研究,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提交调研报告。

  (五)对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讨论,提出修改意见建议。在收到法律法规草案、立法背景资料和其他征求意见的文件后,积极主动开展调研,收集整理意见建议,严格遵守规定时限,按时报送。

  (六)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,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收集对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的建议。

  (七)及时收集社情民意,反映人民群众提出的其他有关立法的建议和要求;

  (八)适时总结经验,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情况。